太原理工大學學生試卷複查申請表
學号
姓名
專業班級
課程名稱
開課學院
考試時間
考試地點
試卷複查原因:
學生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所在學院負責人意見:
簽字: 年 月 日
試卷複查結果:
複查人簽字: 年 月 日
教務部主管負責人意見:
注:1.此申請表學生須在成績公布之日起二周内提交開課學院教科辦。
2.如複查結果确有問題,教師須在新學期開學二周内攜帶試卷(裝訂本)及此表到教務部學籍與成績管理科辦理成績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