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學選修課管理辦法(修訂版)
校教〔2017〕21号
為了進一步優化學生的知識結構,全面提高學生内在素質,通過強化通識教育,實現理工結合、文理滲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以培養适應21世紀發展需要的基礎紮實、知識面寬、能力強的複合型高素質人才,特制訂本管理辦法來規範我校選修課的管理。
一、選修課的分類及要求
1.根據2016版培養計劃修訂意見,選修課分為通識教育基礎選修課、學科基礎選修課和專業選修課。
2.選修課學分原則上應占課内總學分的25%以上,其中通識教育基礎選修課必須達到8個學分。
3.選修課程要求
①通識教育基礎選修課分為五大類: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藝術體育、工程技術、外語、計算機、經濟管理等課程。
②學生在校期間必須按培養計劃的規定要求,取得選修課相應學分,達不到培養計劃要求學分者,不得畢業。
③有先修課的選修課應取得先修課的學分,才能選修後續課。
④通識教育基礎選修課及有特殊規定的課程考試不及格者可重選或改選,不及格成績不計入學生成績冊。其他類選修課一經選定,考試不及格者應重修,不及格成績計入學生成績冊。
二、選修課的開課原則
1.通識教育基礎選修課按“内容新、範圍寬”的要求構建,旨在拓展理工科類學生的人文素質和其它類學生的自然科學素質,增強學生的實用知識技能。學科基礎選修課、專業選修課應向學生介紹本專業的基本知識、前沿知識和新動态,提高學生在某學科領域内的理論深度。
2.新開設選修課開課必須辦理登記與審批手續。辦理登記、審批的程序是:提前一學期填寫《太原理工大學選修課開設申請表》,确定适合對象和接納人數,提交課程簡介、教學大綱、教學日曆、使用教材,學院審核後,由教務處審批。
3.凡因教師及教學内容方面的原因,導緻教學效果不好或選修人數不足20人的選修課,教務處将停止開設。
4.通識教育基礎選修課每門課程一般不超過32學時,原則上在一學期授完。特殊情況(如超過32學時),不能授完的課程以(一)、(二)部分加以區别,要在申報時說明理由,經批準後方可安排兩學期講授。當選修人數多而受教室容量限制時,課程可重複開出。
5.需要進行實驗、上機但不具備條件的選修課,暫不開設。
三、選課指導
各學院(系)應派專人負責指導學生的選課工作,包括計算學生的選修課所得學分。在指導學生選課時,要全面考慮學生的專業知識結構、未來發展、興趣愛好及中選的可能性等因素,避免盲目性,防止選課過多超出本人承受能力,影響整體學習質量。
四、選課程序
每學期末,各學院(系)将各專業下學期拟開設選修課及通識教育基礎選修課基本情況填入《太原理工大學選修課開設彙總表》,随各專業實施計劃一起上報教務處,教務處審核後由各學院(系)向學生公布,通識教育基礎選修課由教務處向學生公布,教務處開通學生網上選課系統,學生在指定時間内通過校園網注冊所選課程,教務處根據選課結果安排授課。選修課程一經排定,除不足20人的情況不予開課須重新選課外,其他無正當理由者,不得中途退選,不得擅自缺課、缺考。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