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學實驗教學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修訂)
校教〔2017〕13号
為加強我校的本科實驗教學管理,建立良好的實驗教學秩序,使實驗教學工作進一步規範化、科學化,提高實驗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科實驗教學是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教學質量、培養合格人才不可缺少的環節,是提高學生動手能力的重要途徑,是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實事求是科學态度的重要手段。
第二條 本科實驗教學内容要充分考慮學生知識結構與課程教學要求的一緻性,要吸收科技發展和教學改革的成果,優化内容和結構,逐步增加綜合設計型、研究創新型和開放型實驗内容,建立科學合理的實驗課程教學體系。
第二章 實驗課程體系
第三條 依據學校本科培養計劃的總體框架,結合專業以及人才培養特點,建立與理論教學統籌協調,以能力培養為主線,多層次相互銜接的科學的實驗課程體系。實驗課程體系由課内實驗、獨立設課實驗、開放性實驗三種類型組成。
1. 課内實驗是理論課程内包含的實驗,由演示性、驗證性、綜合性、設計性、創新性等多類型實驗項目構成。課内實驗促進學生深化和驗證理論知識,掌握實驗的基本知識、方法和技能。
2. 獨立設課實驗是結合一門或多門基礎或專業課程,融合專業理論知識和實驗技能為一體,在強化基本訓練的基礎上開出的系列實驗。獨立設課實驗培養學生基本實驗思想、實驗方法和綜合應用能力。
3. 開放性實驗是實驗中心(室)利用優質資源,發揮示範輻射效應,加強資源共享,開出的研究創新性實驗。開放性實驗供全校學生自主選擇,鼓勵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與專長自拟實驗項目,運用多學科知識、綜合多學科内容,進入開放實驗室自主實驗,獨立撰寫報告。
第四條 實驗課程建設包含以下内容:
1. 實驗課程結構體系的改革與創新;
2. 實驗教學資料的建設,如實驗教學大綱、實驗教材、實驗指導書和标準實驗報告等;
3. 實驗教學條件的建設,如應具備的教學儀器設備、實驗場所等硬件設施;
4. 實驗項目的設置與更新;
5. 實驗教學方法與手段的改革與創新;
6. 實驗課程教學質量的監控與考核;
7. 實驗項目所需的經費預算。
第五條 實驗教學大綱要明确本課程實驗教學應達到的基本要求,學生應掌握的實驗技術及基本技能,實驗項目選定的原則、學時分配以及達到的教學目的,采用的實驗教材(實驗指導書),實驗教學質量的考核辦法。實驗教學大綱應遵循科學性、可行性、先進性與整體優化的原則。
第六條 實驗教材(實驗指導書)的規劃建設、編印與選用工作遵照學校《教材選用與管理辦法》執行。實驗教材(實驗指導書)應包括實驗理論、實驗目的、實驗方法、實驗内容、安全操作注意事項、預習思考題和讨論題等内容。
第七條 實驗報告是學生分析、歸納、總結實驗數據,讨論實驗結果并把實驗獲得的感性認識上升為理性認識的過程,是教師考核學生實驗成績的主要依據。實驗報告要用規定的實驗報告紙書寫,要真實反映實驗結果,不得僞造與抄襲。
第八條 其他教學資料主要包括教師教案、試做報告、實驗項目基本信息表、實驗登記表和實驗教學管理檔案等。實驗項目基本信息表主要包括本單位所有實驗室所開出實驗項目的名稱、學時數、實驗類型、所屬課程、實驗教師、儀器設備台套數等信息;實驗登記表包括實驗時間、實驗内容、專業班級、實驗教師等信息;實驗教學管理檔案包括内容見《太原理工大學實驗中心(室)工作資料歸檔管理要求》。
第三章 實驗教學計劃
第九條 實驗教學計劃是專業教學計劃的組成部分,由各學院根據專業教學要求制定并落實,教務處負責審定和檢查計劃的執行情況。實驗教學計劃應對實驗課程的設置、開課學期、每個實驗項目的實驗學時數、組數、教學進程等進行全面、系統、科學的安排。
第十條 實驗項目按實驗類型可分為演示性、驗證性、綜合性、設計性和研究創新性實驗。演示性、驗證性實驗為基礎型實驗,綜合性、設計性實驗為提高型實驗,研究創新性實驗為多學科綜合研究型實驗。為适應人才培養需要,各教學實驗中心(室)應努力創造條件開設設計性和綜合性實驗,有條件的教學實驗中心(室)可向學生開設研究創新性實驗。
第十一條 實驗教學計劃是組織和實施實驗教學的基礎文件,應保持相對穩定,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應由學院提出申請,報教務處批準實施。
第十二條 新開實驗及綜合性、設計性實驗應由各學院組織專家進行論證。論證内容包括:實驗與所屬課程的關系與作用,師資狀況以及教學儀器設備的配置情況,教學資料的完整性。論證後将材料報教務處批準後,列入實驗教學計劃。
第四章 實驗教學組織與管理
第十三條 本科實驗教學實行校院兩級管理,教務處負責對實驗教學進行質量督導與硬件建設,各學院規劃實驗教學的具體目标,制定措施,安排計劃,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 教務處為實驗教學的業務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 檢查實驗教學計劃的執行情況;
2. 制定實驗教學工作規範及管理辦法,并定期檢查實施情況;
3. 檢查實驗課程教學大綱、實驗教材、實驗指導書及其它實驗教學資料的建設;
4. 對照實驗教學計劃,落實實驗項目,積極解決實驗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5. 掌握全校實驗教學動态,組織實驗教學質量評估與考核;
6. 做好本科教學實驗室建設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各學院為實驗教學的二級管理單位,教學實驗中心(室)具體負責本部門實驗教學的組織和管理工作,制定、落實并完成各項實驗教學任務。主要職責是:
1. 根據專業教學計劃制定實驗教學計劃,負責落實實驗教學任務,确保實驗教學任務按要求完成。
2. 積極開展實驗教學研究工作,努力改進教學方法,不斷應用新的實驗教學手段,對實驗内容進行改革,努力提高實驗教學質量。
3. 加強對實驗教學質量的管理與控制,根據學校實驗教學管理辦法制定本部門的具體管理制度;
4. 負責實驗教學課程的建設,組織編寫實驗教學大綱、實驗教材、實驗指導書及其它實驗教學資料;
5. 抓好實驗教學隊伍的建設,按需要配備實驗教學人員;
6. 認真進行實驗教學的檢查分析,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以保證良好的實驗教學秩序,提高實驗教學質量;
7. 建立崗位責任制,做好實驗儀器設備、實驗材料以及各種設施的管理工作;
8. 本着厲行節約、杜絕浪費的原則,加強實驗經費管理,認真進行實驗成本核算,做到賬目清楚、手續完備;
9. 定期整理實驗教學管理方面的文書檔案;組織上報實驗教學各項統計報表和信息。
第十六條 實驗分組根據專業要求和實驗條件而定,指導教師每次指導學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一個自然班。
第五章 實驗考核
第十七條 實驗考核根據課程自身特點,可采用常規考核、操作考核、卷面考核、提交實驗結果、答辯等多種方式。
1. 常規考核包括預習報告、實驗原始記錄、數據分析與處理能力、實驗報告和出勤率。
2. 操作考核包括實驗的操作技能、實驗常見問題的分析與處理。
3. 卷面考核包括實驗原理、實驗理論、實驗技術和實驗方法。
4. 提交實驗結果包括實驗報告、實物作品、研究報告、論文或實驗總結。
5. 答辯主要指以交談和随機提問方式,考核學生的實驗過程和實驗結果。
第十八條 應在課程大綱中明确實驗考核方式。
第十九條 獨立設課實驗的考核需單獨記錄成績。
第六章 實驗教學崗位職責
第二十條 實驗教學主管職責
實驗教學主管由分管實驗教學的院長擔任,全面負責學院實驗中心(室)的建設和實驗教學管理工作,包括組織、論證、制定并落實本學院實驗中心(室)的建設規劃,實驗教學任務的落實,實驗經費的管理和實驗技術人員的調配等。
第二十一條 實驗中心主任職責
1. 全面負責實驗中心(室)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管理工作,落實學校關于實驗工作的政策和規章制度。
2. 參與制定學院實驗室建設規劃,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加以落實。建立實驗檔案,公用儀器設備和貴重儀器的使用審批手續。
3. 協同教研室主任制定各門實驗課所需儀器、設備的年度計劃,保證教學所需儀器設備供應。
4. 經常檢查實驗室技術人員職責履行情況,督促和指導實驗室技術人員掌握科學管理方法,不斷提高實驗室的教學服務水平。
5. 定期組織技術人員檢查實驗中心(室)的安全情況,及時上報、協調解決隐患問題,杜絕事故的發生。
6. 根據教學發展情況,不斷修訂和健全本實驗中心(室)的管理制度。
7. 完成院領導分配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條 實驗教學秘書職責
1. 負責日常實驗教學的運行和管理,協助安排、落實實驗實踐教學任務,包括編排、錄入實驗課表,實驗調停課的審核和備案工作等。
2. 做好各類實驗室數據、報表的統計、彙總和上報等工作。
3. 做好相關實驗實踐教學文件的收發和資料文檔的收集整理工作。
4. 協助實驗中心主任做好安全自查自評月報工作。
5. 協助組織編寫實驗實踐教學大綱及内容的審定工作。
6. 協助做好實驗室建設方面的工作。
7. 協助做好實驗室管理工作,确保教學工作順利進行。
8. 完成院領導和主管領導分配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條 實驗指導教師職責
1. 各學院教學實驗中心(室)應選擇業務能力強、有一定實驗教學經驗、具有教師資格的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擔任實驗教學工作。首次上崗的指導教師應在所在學院的統一安排下試講和預做實驗,經考評小組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2. 實驗指導教師(含擔任實驗指導工作的實驗技術人員,以下同)要嚴格執行實驗教學計劃和實驗教學大綱,不得随意減少或變更實驗項目。
3. 指導教師要重視實驗教學内容和方法的改革,積極開設綜合性、設計性、研究性實驗項目,并創造條件向學生開放實驗室。鼓勵、支持學生在課餘時間利用現有實驗條件進行課外科技創新實驗或自主實驗,調動和激發學生自己動手實驗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培養學生創新思維和實驗動手能力。
4. 實驗教學中,指導教師要嚴格按照以下規範操作。
(1)實驗教學前,指導教師應向學生宣講實驗守則、有關規章制度及注意事項,重點介紹與本次實驗有關的理論知識、實驗方法、操作技能,并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
(2)實驗過程中,指導教師必須在場指導,随時糾正學生的不正确操作,解答出現的實驗現象和疑難問題,着重培養學生獨立操作能力和自主解決問題的能力;
(3)對不遵守規章制度、違反操作規程或不聽從指導的學生,指導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有權令其停止實驗。
(4)實驗結束,指導教師應及時填寫《實驗登記表》,實驗技術人員要切斷電源、水源、氣源,關好門窗,保證實驗室安全。
(5)指導教師應及時認真批改實驗報告或作業,按照學生實驗成績考核内容和考核标準評定學生成績。
第二十四條 實驗技術人員職責
1. 執行坐班制。
2. 确保滿足教學需要,根據教學的實際情況做好實驗室開放工作。
3. 負責實驗準備、實驗指導以及對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4. 協助實驗指導教師對學生進行儀器設備的安全使用教育。
5. 熟悉設備儀器性能,負責實驗設備的維護、保養與維修,保證實驗設施的完好率。
6. 負責實驗項目、技術、設備研發。
7. 協助實驗中心主任統計實驗室情況,制定實驗室改造、建設計劃。
8. 按照《太原理工大學本科教學實驗室安全自查自評表》所列項目,做好衛生、安全等工作,完成安全自查及上報工作。
9. 收集和保管儀器的使用說明書、實驗指導書、申報購置儀器等物品報告單、驗收單、入庫單、報修單、維修單、報廢單、儀器使用情況登記表、學生實驗檔案、學生實驗成績登記和統計表、安全檢查表、師生借用儀器登記表、開放實驗室使用情況表。
10. 負責實驗室财産的驗收、入庫、保管、供應和統計工作。做到物品堆放擺放合理、整齊,進庫取用方便,賬物相符,賬目清楚,按要求填寫好工作日志。
11. 完成院領導及實驗中心主任分配的其他工作。
第七章 實驗教學安全
第二十五條 實驗室相關人員、實驗指導教師、參加實驗的學生,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進入實驗室要嚴格遵守《太原理工大學本科教學實驗室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第八章 實驗教學經費
第二十六條 實驗教學經費是學校為保證本科實驗教學正常運行所設立的專項經費,用于支付各實驗教學中心在本科實驗教學過程中産生的材料消耗、設備維修等費用,分為學校實驗教學運行費和學院實驗教學運行費。
第二十七條 學校實驗教學運行費由學校統籌,優先用于公共基礎實驗室購買實驗教學過程中的消耗性材料(試件、試劑和元器件等),支付實驗儀器設備的小額維修費,也可用于資助實驗教學研究、實驗教材(或實驗指導書)編寫等。
第二十八條 學院實驗教學運行費由學校根據學院實驗的特點制定标準,按年度下撥到學院,用于本學院實驗室的建設與維護、材料消耗和日常運行管理。
第九章 其 他
第二十九條 實驗課程教學質量評估參照學校實踐教學評估指标及等級标準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學校2011年7月發布的《太原理工大學實驗教學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校教〔2011〕6号附件一)和2014年6月發布的《太原理工大學實驗教學工作管理辦法(試行)補充規定》(校教〔2014〕11号)同時廢止。
2017年6月26日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