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學本科生實習管理辦法
校教〔2014〕8号
實習是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業培養計劃中的重要教學環節,也是實踐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實習教學質量,規範實習管理、組織與實施,建立健全實習管理制度,保障實習教學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若幹意見》(教高〔2012〕4号)、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實踐教學工作的幾點意見》(教高〔2012〕4号)及《太原理工大學關于加強實踐育人的實施意見》(校教〔2012〕6号)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一、适用範圍及要求
1. 适用範圍
本辦法中的“實習”指列入專業培養計劃中的認識實習或教學實習、生産實習和畢業實習教學環節,為簡化管理,将專業培養計劃中的實訓、企業課程、頂崗實習、企業畢業設計等各類教學環節也納入實習管理範疇;校外實習指列入專業培養計劃中在企事業單位(包括用人單位)完成的教學實習、生産實習、畢業實習、實訓、企業課程、頂崗實習、企業畢業設計及頂崗工作等各類實習教學活動;集中實習指經學院和學校批準由學校指導教師帶隊的15人或以上的實習組織形式;分散實習指經學院批準無學校指導教師帶隊、有專人負責實習指導的實習組織形式。
本辦法适用于太原理工大學本科專業列入培養計劃的上述各類實習教學環節。
2. 實習總體要求
實習教學的組織、實施及管理應符合學校辦學定位和專業性質。支持本專業實習要求、畢業要求和培養目标的達成,全面提高實習教學質量,增強畢業生就業能力。
二、實習組織與管理
1. 實習管理職責劃分
教務處在主管校長領導下,代表學校行使全校本科生實習教學工作的統籌指導、監督與協調等管理職責。本科教學督導組在主管校長領導下,協助學校教務處對實習教學工作進行經常性檢查、監督、考評和信息反饋等督導職責。學院應設立實習管理工作機構,負責學院所屬各專業實習教學工作的組織、實施與監管職責,學院主管教學院長為本學院實習教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 實習管理制度建設
學院應根據所屬各專業培養計劃、培養目标和實習特點,建立健全包括實習計劃、大綱、任務書、指導書、基地、指導教師、檢查、考核、歸檔及評價等各類實習管理文件與制度,特别是建立健全或完善分散實習的管理文件與制度。
3. 實習基地遴選原則
為保障學生的實習質量、人身健康與安全,學校或學院應遴選具備良好實習條件與安全健康實習環境的企事業單位作為實習基地。如一學期内單個實習基地的實習經費總額超過10萬元以上,學院應提交論證材料,報教務處審批,由教務處代表學校會同學院及相關人員遴選确定實習基地。
4. 實習文件的制定與備案
實習計劃、實習大綱和實習任務書是保障實習教學工作正常運行的基本文件。實習計劃是依據專業培養計劃制定的實習教學指導文件,主要包括實習專業、實習人數、實習性質、實習地點、實習時間、内容與要求概要、實習經費預算等簡要基礎信息。實習大綱是依據專業培養計劃和實習計劃制定的實習教學綱領文件,主要包括實習目的、實習要求、實習内容、時間分配、實習指導書、考核标準、考核方法及實習紀律等事項的概要描述。實習任務書則是落實與分解實習大綱的具體實施文件,主要包括實習指導教師、按日或課時分解的實習内容。
學院應組織相關教師認真制定實習計劃和實習大綱,凡校外實習應由學院和實習單位協商共同制定實習大綱和實習任務書。學生分布在不同實習基地的實習任務書須分别制定;企業課程類實習和企業實踐類實習的實習任務書須分别制定。企業課程類實習的實習任務書須按周、按日、按課時分解實習内容;企業實踐類實習的實習任務書須按周、按日分解實習内容。學校各專業實習計劃和實習大綱經學院主管院長審核批準後報教務處備案;實習任務書在實習申請前經學院主管院長審查同意後報教務處批準。
5. 實習師生比規定
集中實習至少按師生比1:15配備實習指導教師,校外集中實習每60人至少配備一名實習單位任職的班主任,企業畢業設計或頂崗工作指導教師每人指導學生人數不超過8人,企業課程類實習同時面授學生人數不超過120人。
6. 校外實習協議簽訂
為保障實習質量,規範實習管理,确保學生實習工作的正常秩序,一學期内單個實習基地實習經費總額超過10萬元以上的實習協議,由教務處代表學校與實習單位簽訂實習協議,并報請校長辦公會議審批後方可執行。其他情況原則上由學院與實習單位簽訂實習協議,并報教務處備案。
7. 實習的申請與審批
在集中實習前至少提前30個工作日,學院應向教務處遞交實習申請表(詳見附件1),同時提交實習計劃、實習大綱、實習任務書(詳見附件2)和實習協議,經教務處審批後方可執行。
分散實習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實習單位同意并委派專人負責學生的實習指導工作,學院在嚴格審核實習單位滿足實習計劃、實習大綱、實習指導負責人和人身安全保障措施等基本條件下予以審批。學院應加強分散實習的過程管理和監控,抽查學生的實習情況,掌握學生的實習動态,杜絕分散實習學生校外放任自流現象。
8. 實習指導工作量計算
學校教師實習指導工作量計算方法按《太原理工大學教師本科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校教〔2013〕8号)執行。
三、實習指導教師職責
1. 集中實習的指導教師要提前到實習單位聯系、了解、熟悉工作與教學環境情況,同實習單位領導商定學生參與工作項目等事宜,為培養學生創新能力創造機會。
2. 安排實習進度計劃,做好實習前的準備工作。初次擔任實習指導的教師要提前到達實習單位,取得指導實習的經驗。
3. 實習中,指導教師要加強對學生的本專業知識的指導,及時總結在實習中學到的知識,幫助解決實習中遇到的問題,組織好各種教學活動,引導學生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并對學生做好思想工作,關心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況,要做好安全、保密教育,以免發生事故。
4. 實習結束後,要認真審核學生的實習報告,考核學生的實習成績。
5. 指導教師在實習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從事與實習無關的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頂替指導,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請假,須經院長簽字批準,并指派其他教師指導。
四、實習學生的義務與責任
1. 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 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組織紀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産規程、作息規定和保密制度。
3. 未經學院批準,不準擅自離開實習單位。
4. 未經學院批準,不準擅自在學校、實習單位和家庭以外的場所住宿。
5. 服從實習指導教師和實習單位的管理。
6. 實習期間發生問題應及時向實習指導教師和實習單位報告。
7. 認真完成實習計劃、實習大綱和實習任務書規定的實習任務,按期完成實習記錄、實習報告和實習總結。
8. 分散實習的學生應定期主動向學院相關負責人彙報實習情況。
五、實習考核與歸檔
1. 校外實習原則上實行院企雙方共同考核制度,由學院和實習單位協商共同制定實習考核内容和考核辦法。
2. 學院應組織做好實習計劃、實習大綱、實習任務書、實習指導書、實習協議、實習報告、實習成績及實習檢查記錄等實習教學文件及材料的歸檔工作。
3. 實習教學文件及材料的歸檔工作按《太原理工大學本科教學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六、實習安全與質量保障
1. 教務處、本科教學督導組和學院應協調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及實習單位加強對實習教學工作的監督檢查,保證學生實習質量及實習工作安全有序。
2. 教務處、本科教學督導組和學院應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赴實習單位進行教學檢查和督導。
3. 集中校外實習申請經教務處或學校審批後,學院應協調實習單位對實習學生進行實習目的、實習内容、實習要求、組織紀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産規程、作息規定和保密制度等事項的教育和培訓。
4. 學院應選派有責任心的教師擔任實習指導教師,實習單位應選派有資質或經驗的人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學院應建立健全實習單位指導教師的信息檔案。
5. 學院在審核批準分散實習書面申請前,原則上學院、實習單位和學生本人或家長應簽訂書面協議,明确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确保分散實習的風險可控。
七、實習經費使用原則
1. 學院根據教務處核定的實習教學經費額度,合理編制年度學院實習教學經費預算。
2. 實習教學經費實行專款專用制度,不得用于非實習教學活動費用支出。
3. 學院在保證實習任務和實習質量的前提下,本着厲行節約和講求效益的原則,統籌合理安排實習經費的使用。
4. 實習教學中的特殊經費支出,須經教務處或學校審核批準後方可執行。
八、實習獎懲條例
1. 對積極開展實習管理機制建設、實習管理制度健全、實習組織、實施與監管規範、妥善處理實習突發事件、實習工作成績顯著的學院、實習管理人員及先進實習指導教師予以表彰與獎勵。
2. 對違反本辦法造成實習責任事故和安全穩定事故的直接管理人員及指導教師,将按《太原理工大學本科教學責任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校教〔2013〕13号)處置。
3. 實習期間對違反校規校紀、實習單位管理規定與組織紀律的學生,将按《太原理工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校學〔2010〕9号)處置,實習期間學生違反實習單位管理規定與組織紀律視同違反校規校紀。
九、其它
1. 本辦法未涵蓋的實習事項,由專業所在學院制定相應的實習工作方案報教務處審核批準。
2.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3.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學校2008年3月修訂的《太原理工大學學生實習工作試行辦法》同時廢止。
2014年4月
附件1:太原理工大學學生實習申請表
附件2:教學計劃實施任務書(一)——教學及實驗
教學計劃實施任務書(二)——崗位實習實訓
教學計劃實施任務書(三)——畢業設計
附件1
太原理工大學學生實習申請表
專業(方向)名稱:學生總數:
實習目的(100字以内): 實習内容(200字以内): 系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
實習組織: 實習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拟與企業開始對接日期:年月日 1.拟派基地:企業代表:聯系電話: 拟派學生數:學生代表:聯系電話: 分班數:帶隊教師:聯系電話: 2.拟派基地:企業代表:聯系電話: 拟派學生數:學生代表:聯系電話: 分班數:帶隊教師:聯系電話: 3.拟派基地:企業代表:聯系電話: 拟派學生數:學生代表:聯系電話: 分班數:帶隊教師:聯系電話: |
學院意見: 教學院長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教務處意見: 處長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注:1. 在進入實習階段之前,至少提前30個工作日,學院應向教務處實踐教學科遞交此表。
2. 随此表應附實習期的實習計劃、實習大綱。
附件2
教學計劃實施任務書(一) ——教學及實驗
基地名稱: 專業名稱: 上課班号: 學生總數: 第 學期 |
周 次 |
周一 |
周二 |
周三 |
周四 |
周五 |
周六 |
周日 |
備注 |
課程名(課時) |
教師姓名 |
課程名(課時) |
教師姓名 |
課程名(課時) |
教師姓名 |
課程名(課時) |
教師姓名 |
課程名(課時) |
教師姓名 |
課程名(課時) |
教師姓名 |
課程名(課時) |
教師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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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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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計劃實施任務書(二) ——崗位實習實訓
基地名稱: 專業名稱: 實習總人數: 第 學期 |
周 次 |
周一 |
周二 |
周三 |
周四 |
周五 |
周六 |
周日 |
備注 |
實習 内容 (人數) |
指導教師 |
實習 内容 (人數) |
指導教師 |
實習 内容 (人數) |
指導教師 |
實習 内容 (人數) |
指導教師 |
實習 内容 (人數) |
指導教師 |
實習 内容 (人數) |
指導教師 |
實習 内容 (人數) |
指導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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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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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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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計劃實施任務書(三)
——畢業設計
實習基地名稱:實習專業:實習學生人數:
畢業設計起止日期:
序 号 |
指導 教師 |
指導 學生數 |
畢業設計題目(學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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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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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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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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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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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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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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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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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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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可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