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學新教師課堂教學準入實施辦法
校教〔2019〕15号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校師資隊伍建設,進一步規範課堂教學管理,切實提高本科教學質量,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教師課堂教學準入資格是指教師取得擔任課堂教學主講教師的資格。
第三條 教師課堂教學準入資格的認定範圍:2018年7月1日以後新入職的教師以及教學出現嚴重問題的教師。
2018年7月1日以後新入職的有豐富教學經驗且教學評價優秀(提供有效評價依據)、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教師,經個人申請、學院審核、教務部認定後可直接獲得課堂教學準入資格。
第四條 教師課堂教學準入資格的認定時間:每學年組織2次,安排在開課前一學期排課前完成。
考核準入
第五條 教師必須把立德樹人作為本科各類教學活動的根本,牢固樹立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關注學生成長發展需求,努力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四有”好老師。
第六條 教師需統一參加山西省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人事處組織的高校教師崗前培訓和考核,應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具備承擔本科教學工作的基本條件。
第七條 教師應積極參加教務部舉辦的各類講座、工作坊、教學沙龍等教學能力提升培訓活動。
第八條 教師應積極參加我校優秀教師教學示範課觀摩活動(每學期舉辦1次)。在申請課堂教學準入資格前,至少要參加2節示範課程的觀摩。
第九條 學院需為新教師配備教學指導教師,導師應有豐富的教學經驗,并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由導師指導新教師進行助課、教案設計、課堂教學組織、教學發展規劃等相關教學工作。導師制的執行由學院安排。
新教師入職第一年需至少承擔1門完整助課工作,所助課程應為本科生培養計劃内的理論課程,實驗、課程設計等實踐類課程不包括在内。新教師入職第一年根據實際助課情況,可以有不超過兩門課(含兩門課)助課工作量單獨計算,不占用主講教師工作量。助課結束後,導師需在《青年教師導師制實施情況表》内填寫考核意見,作為申請課堂教學準入資格的依據。
第十條 新教師助完1門課後方可申請參加教務部組織的集中試講。試講前,需提交拟開設課程前32學時教案、教學大綱、教學概要(教學日志“日期”可不填、教學小結2-9可不填)、《教學示範課觀摩聽課記錄表》、《青年教師導師制實施情況表》、《太原理工大學教師課堂教學準入資格申請表》,教務部聘請相關專家進行審核。
第十一條 試講環節随機抽取拟開設課程教學概要前32學時任一節課進行試講,試講時間為一個标準課時(50分鐘),重點考查教師對教學内容的理解、闆書和語言表述能力。至少有5名專家(3名校級督導、1名院級督導和1名本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參加評審,采取“一票否決”制。試講合格後由教務部頒發《太原理工大學教師課堂教學準入資格證》。
第十二條 新教師在入職三年内應申請并取得課堂教學準入資格,取得課堂教學準入資格前不得承擔課堂教學主講任務。特殊情況必須承擔的,可由學院提出申請,教務部同意後可以提前安排承擔主講任務。
預警退出
第十三條 教務部每學期安排教學督導組對全體在職教師進行跟蹤聽課,并通過學生成績評價、學生評教、督導組聽課等環節了解教師教學效果和教學質量,對于學生反映教學效果不好或教學督導組聽課結果為“中”以下的教師,教務部将對其提出預警,并通知學院派人進行幫扶指導。
第十四條 在意識形态、師德師風、學術誠信、廉潔自律等方面出現問題的教師,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不允許再從事本科教學工作。
第十五條 未通過太原理工大學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基本能力測評的教師,不允許再從事本科教學工作。
第十六條 教師存在下列情況之一,學校可暫停其主講教師資格。(1)出現教學類嚴重教學事故;(2)同一教師學生評教結果近兩年内2次全校排名後10位,且近兩年内所帶課程學生評教均在後10%(從2017-2018學年第二學期開始);(3)督導組反饋“差”(從2018年開始);(4)學生反映特别強烈、對其教學效果特别不滿意的;(5)學院提出申請,要求學校重新審定課堂教學準入資格的。教師應在暫停主講教師資格期間改進提高,一年後可重新申請課堂教學準入資格,對長期無改進的教師不允許再從事本科教學工作。
第十七條 2018年7月1日以後新入職的教師在取得課堂教學準入資格前,不得評聘副教授、教授職稱。學校規定的引進高層次人才按照《太原理工大學人才引進暫行辦法》可實施職稱評聘,但取得課堂教學準入資格前原則上不予安排本科教學任務。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教務部、人事處負責解釋。原《太原理工大學新教師課堂教學準入實施辦法(試行)》(校教〔2015〕20号)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