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教[2018] 11号)
為了進一步提高研究生學位授予質量,促進研究生産出更高質量的成果,滿足新形式下研究生培養工作的需要,我校研究生實行畢業與學位授予分離制度。具體實施要求如下:
一、畢業條件
1. 正常畢業
根據《太原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第六章第二十七條規定:研究生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内按培養方案的規定,完成所有課程和必修環節,成績合格,完成畢業(學位)論文并通過答辯,準予畢業,由學校發放畢業證書。
2. 提前畢業
提前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内容,科研成果符合申請學位要求的優秀碩士、博士(隻限碩博連讀,博士階段不得少于3年)研究生可申請提前進行論文送審,申請者須填寫《太原理工大學研究生提前畢業學位論文送審申請表》。其中學位論文須進行匿名評審,評閱書成績一次性都達到90分者,可申請答辯畢業。
二、學位授予條件
研究生申請學位時,須符合《太原理工大學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中的相關規定,還須滿足下列條件:
1. 外語條件:
(1)2017級及之後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英語六級考試成績須至少達到426分或托福90分或雅思6分。
(2)博士、2017級及之後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外語不作具體要求。
(3)2016級及之前的學術型與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外語條件按原文件執行。
2. 科研條件:
須滿足《太原理工大學研究生申請學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
三、其他
本規定解釋權歸研究生院。
太原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2018年7月12日